广东省坚持基督教中国化方向示范基地管理办法
(2023年9月11日会务会议通过)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基督教中国化的广东实践走深走实,进一步加强广东省坚持基督教中国化方向示范基地的规范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广东省坚持基督教中国化方向示范基地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增进基督教界人士和广大基督徒“五个认同”为目标,积极引领我省基督教成为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基督教。
第三条 广东省坚持基督教中国化方向示范基地是指符合有关条件,被广东省基督教两会命名为广东省坚持基督教中国化方向示范基地的神学院校或教会堂点。
二、基本条件
第四条 广东省坚持基督教中国化方向示范基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夯实政治基础上发挥示范作用。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开展“三爱”主题教育、“四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四进”活动,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二)在夯实思想基础上发挥示范作用。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的前提下,深入挖掘基督教教义思想中适合我国国情特点和时代特征、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积极采取以研讨会、讲道交流会、讲座、论坛、报告会、基督教中国化宣讲团宣讲等方式加强神学思想建设成果宣讲。积极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义教规阐释、讲道实践等各环节,使之成为基督教界人士和广大基督徒自觉追求和行为规范。自觉革除不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陈规陋习,引导基督教界人士和信徒移风易俗,尊重社会风俗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俗。
(三)在夯实文化基础上发挥示范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教育工程,持续广泛开展学习体验活动,提升中华文化素养,增强中华文化认同感和自豪感,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基督教的浸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基督教思想、建筑、服饰、音乐、雕塑、绘画、装饰、饮食等方面体现中国风格、岭南特色,形成特色品牌。积极引导基督教界人士和广大基督徒尊重和参与我国传统习俗和元旦、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强化中华文化认同感。挖掘弘扬基督教文化中健康、有益和积极向上的内容,作出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相契合、同中华优秀文化和中华传统美德相融合的阐释,自觉反对一切形式的宗教狂热和极端思想,积极开展反邪教的宣传,采取有力举措,加大基督教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力度。努力培养一批精通基督教经典教义、精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高层次“双通”人才。
(四)在夯实制度基础上发挥示范作用。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省基督教教会规章》,建立健全人员、财务、资产、会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引入现代管理理念和先进管理制度,实现民主管理和依法管理有机结合。积极创造条件申请办理法人登记,探索建立既结合传统又符合现代要求的法人治理机构,采取年度述职测评等方法,加强对法定代表人的年度考核和日常监督。
(五)在夯实法治基础上发挥示范作用。创新载体和形式,
通过“国家宪法日”“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活动平台,以学习《宪法》《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为重点,通过举办培训班、学习会、知识竞赛等活动,利用宣传栏、网站、微博、公众号、微信等方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基督教界人士和广大基督徒正确认识和把握国法与教规的关系,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自觉主动接受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近五年来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六)在夯实社会基础上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利用“宗教慈善周”和“广东扶贫济困日”等平台,本着“非以役人,乃役于人”的理念开展社会服务事工。依法依规参与扶贫、养老服务、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等公益慈善活动,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充分认可。坚持在独立自主、平等友好和相互尊重基础上,充分发挥我省地处改革开放前沿、毗邻港澳的独特优势,积极参与不同文明、不同宗教和不同信仰间对话,加强与境外基督教界的交往交流,为讲好广东基督教故事、中国基督教故事,以及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三、申报、评审及命名
第五条 广东省坚持基督教中国化方向示范基地由广东省基督教两会每年组织一次申报。申报采用“自愿申报、层层推荐”的原则。申报主体为教会堂点的,向属地基督教两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逐级报至广东省基督教两会。申报主体为神学院校的,向广东省基督教两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第六条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广东省坚持基督教中国化方向示范基地申报表》,重点体现申报单位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在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主要做法、取得成效、获得荣誉以及未来3年的主要打算及工作目标。
第七条 广东省基督教两会牵头成立广东省坚持基督教中国化方向示范基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具体负责广东省坚持基督教中国化方向示范基地的评审工作。
第八条 广东省基督教两会办公室对申报单位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组织评委会对申报单位进行集中评审,组织实地考察,确定广东省坚持基督教中国化方向示范基地命名建议名单。
第九条 广东省坚持基督教中国化方向示范基地命名建议名单按程序征求业务主管单位意见后,由广东省基督教两会向全省教会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广东省基督教两会命名授牌。牌匾应悬挂在教会堂点或院校入口处醒目位置,自觉接受监督。
四、管理和使用
第十条 全省各地级市基督教两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坚持基督教中国化方向示范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对本地具备条件的教会堂点及院校进行摸底调查,指导具备条件的教会堂点、院校积极打造和做好申报工作,原则上每个地级市至少建设1个基督教中国化示范基地。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牵头研究解决示范基地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基地的示范引领功能,推进基督教中国化的广东实践走深走实。全省各地级市基督教两会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团体负责人年度述职和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
第十一条 命名为广东省坚持基督教中国化方向示范基地的堂点或院校要加强自身建设,紧紧抓住建设、管理、使用三个关键环节,着力加强展览展示,建立一套完整的档案资料,积极制作坚持基督教中国化方向的宣传片、宣传册或设置展览馆,供参观学习和交流借鉴。广东省基督教两会将大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微信公众号、刊物等宣传总结推广示范基地工作动态,不断增强示范基地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指导和鼓励示范基地承接广东省基督教两会举办的重点活动。示范基地每年做好统计参观人次和开展特色主题活动情况。
第十二条 广东省坚持基督教中国化方向示范基地每3年进行一次考核复评,由广东省基督教两会牵头组织实施。对复评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场所,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等相应处理,对问题严重的单位,取消其广东省坚持基督教中国化方向示范基地资格,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五、附 则
第十三条 广东省坚持基督教中国化方向示范基地的命名、评审和管理等事项依据本办法执行,示范基地的其他相关行业行为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广东省基督教两会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